机构职能
(南昌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)
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、城市规划管理、城市绿化管理、市政管理、人民防空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;负责行使垃圾分类、环境保护管理、水务、房产管理、建设管理、民政管理、预拌混凝土管理、公安管理、工商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;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、监督;协调处置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,纠正和处理处罚不当和不作为行为。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。
单位负责人:朱长雨 联系方式:0791-88169638
办公时间:法定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
地址: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三路888号